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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院级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专项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3-29    点击:

各系、部

为促进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升,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决定举办2016年院级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专项活动,并选拔教师参加全省本科院校教学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别:

分理工科组、文科组(含文、管、经、法、艺术、教育等)

二、竞赛内容:

1.教案(评分标准见附件1); 2.课堂教学(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竞赛要求:

1.系部组织初赛,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任教满3年的教师必须参加。

2.赛讲内容采取抽课方式决定,参赛教师需提交赛讲科目中的两讲内容作为抽课备选。

3.赛讲时间为20分钟。

4.竞赛成绩由教案评审成绩(20%)和课堂教学评审成绩(80%)组成。

5.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在认真组织初赛基础上,选拔推荐2名教师(承担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的系、部可增加1名教师)参加院级竞赛,并于2016年5月9日下午6:00前将《2016年院级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报名表》(见附件3)纸质文档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到tgjyk3566044@126.com。同时提交参赛教案两讲(每讲一式3份,教案封皮见附件4)。

四、竞赛奖励:

院级竞赛成绩排名前60%的教师将分获一、二等奖(其中排名前25%的教师获一等奖),学院对获奖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五、竞赛安排:

院级竞赛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谷翔 联系电话:3566044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