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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10-08    点击:

各教学系、部:

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核对2015/2016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以教研室主任身份登陆,点击“教学计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核对课程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和实践环节信息(实践环节代码、名称、学分、周数等)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包括2012级第八学期,2013级第六学期,2014级第四学期和2015级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如需修改或调整,则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用户登录”,身份选定“管理人员”,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角色选定“教研室主任”点击确定;再点击“教学计划”-“设置教学计划”-“设置专业理论课程”-选定年级、专业名称,再选定相关课程,填写“课程类别”“周学时”“考核方式”“开课学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设置专业实践环节”的操作步骤同上。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2. 鼓励学生自主选修课程。凡开设自主选修课程的专业,各系部要综合考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以及学期周学时要求。

(1)此类课程实行先选定课程再排课的方式执行,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学生进行选修课程自主选择,并确定相关课程的上课学生人数;若课程选课学生数少于30人,则不开设此课程。

(2)确定开设的课程,各系部在提交开课计划纸质文档时提供选修此课程的学生人数(见附件1)。

3.要求系部对所属专业核对无误的开课计划打印(教学秘书处教务系统客户端,进入“教学计划子系统”---“制定学期开课计划”-----“查看学期开课计划”,选择“系部”,“专业”,不要勾选“年级”,先勾选“理论课程” 打印后,再勾选“实践环节”打印,格式参见附件2),经系部负责人签字后盖章上报教务处教研科。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6:00。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