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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实验(实践)耗材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11-12    点击:

为确保我院2016年实验教学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顺利进行,本着“根据需求、统购统管”的原则,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尽快做好2016年实验(实践)教学所需低值、易耗品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实践)耗材计划申报原则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实验、实践教学耗材管理办法》(太工教发[2010]148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实验(实践)耗材的科学管理及有效使用,对实验耗材申报作如下说明:

1、在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

2、只申报实验教学、毕业设计相关的耗材计划,除此之外的其它耗材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3、在填报低值、易耗品计划时先仔细盘点现在库存的实验教学用品,再根据2016年实验教学任务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表格要求详细填写,以发挥耗材使用的最大效用。

4、毕业设计所需耗材预算总金额按照《太原工业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计算,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协调本单位申报事项。

二、申报计划报送要求

1、请正确填写名称、规格型号、库存数量、购买数量、金额等(必须要有准确的数字,确保各级部门审核)。

2、毕业设计所需耗材根据2016届毕业设计选题申报,并单独填写明细表。易制毒化学药品需填写《2016年易制毒化学药品购买申请》,以备公安部备案。

3、各系(部)应本着“合理配置、保障教学”的指导思想,对本实验中心上报的低值、易耗品计划进行认真审核、统一协调后汇总,提交的预算表中每一种品名只能出现一次。

4、各系部耗材申报审核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tgsjk3566064@126.com.

6、实验(实践)耗材计划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