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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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毕业实习经费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5-12-07    点击:
各系(部):

为了规范毕业实习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毕业实习的顺利开展,现将毕业实习经费管理通知如下。

一、实习经费使用原则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实事求是,专款专用。

2.在满足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3.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使用实习经费。

二、实习经费使用范围

1.实习指导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

2.实习学生实习的补贴;

3.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讲课费;

4.实习单位的实习费;

5.其他费用。

三、实习经费的管理

1. 预算:教务处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年度为单位对各系部毕业实习经费进行预算。

2. 借款:实习指导教师根据每一次实习的时间、地点和人数,在实习前一周将《实习计划表》和《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及经费预算汇总表》经系部主任审核后交至教务处。由实习指导教师填写借款单,教务处长签字后到财务处借款。各系部要对实习经费的使用及实习过程实施全过程的监控,保证实习经费的合理使用,保证实习应有的效果。

3. 报账结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到财务处报账。先提交本次学生毕业实习经费清单(见附件)至教务处,再如实填写报销单,并附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凭证,经教务处长签字后到财务处报账。

4. 监控:实习经费是学院确保实习环节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必要支出,各系部要结合实际做好广大教师廉政建设的教育工作,要加强实习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实习经费的管理。经费的使用要符合财务管理规范,专款专用,凡与实习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实习费中报销。要做到公开、合理和透明,毕业实习结束后需在党政联合会议上通报实习经费使用情况。

教务处将不定期的对各系部各专业实习情况以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抽查,一经发现虚报冒领,挪用实习经费的行为,按学院有关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