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太原工业学院
承办单位:体育与素质拓展部 院工会
二、比赛宗旨
增强教职工体质与健康水平,推动校园全民健身运动的全面开展,活跃和丰富教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10月19日-20日在院田径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院属各分工会。
五、竞赛分组
1.青年组:35岁以下(197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2.中年组:45岁以下(1974年10月19日至1964年10月19日间出生)
3.壮年组:46岁以上(1964年10月19日至1949年10月19日间出生)
4.老年组:60岁以上(1949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
六、比赛项目
1.竞技项目
(1)男、女4*100米接力;
(2)男、女4*400米接力;
(3)男、女跳远(青年组);
(4)男、女立定跳远(中年组);
(5)男、女1500米健身跑(分青年组、中年组)
(6)男子铅球(5公斤)、女子铅球(4公斤)(分青年组、中年组)。
2.趣味群体项目
(1)一起向前冲:
竞赛办法:集体项目。比赛在足球场进行,每单位1队,每队10人(至少有4名女队员和一名处级干部),成“一”字形站在起跑线后,运动员交替站立,肩并肩,互邻的手互相搂住同伴的后背(肩)上。当听出发口令后,每组以快速行走方式前进50米,以整体(全队)到达终点线为完成,时间少者名次前列。
竞赛规则:从起点到终点,必须是整队“一”字形前进,中间不得断裂、分开,如出现断开,须原地接好后方能前进,全组完整通过终点才能计成绩。
(2)传递“毽”康(迎面接力)
竞赛方法:集体项目。在田径百米直道上进行,赛道总长为 30 米,各分赛道宽 2.44 米 ( 两道合一 ) 。每单位1队,每队6人(三男三女)。参赛队员须将比赛用毽子放置在脚面上,将毽子甩向前方(禁止踢毽子),毽子过接力线后,下名队员方可出发。
竞赛规则:赛程中,任何参赛队员必须始终在各自的赛道内行进,毽子甩入他道、步入他道,踩踏分道线停止比赛。
(3)男、女50米“赶猪”
竞赛办法:个人赛,限中年组、壮年组报名参加。各分工会限报男女队员各两名。用60公分长小木棍,在跑道上推动一个足球向前滚动。
竞赛规则:球越过跑道两侧线视为犯规,裁判员有权取消比赛资格。
(4)男、女投掷空矿泉水瓶子
竞赛办法:个人赛,限壮年组报名参加。各分工会限报男女队员各两名。
竞赛规则:每人试掷三次,以投掷远度决定名次。
(5)滚靠地掷球
竞赛办法:个人赛(分男、女组),限老年组报名参加,报名人数不限。
竞赛规则:距圆环靶8米,滚靠6次,进入内圆一球得3分;进入中环一球得2分,进入外环得1分,压线球计分就高不就低,累计投分数为成绩。
(6)百米定向
竞赛办法:个人赛。各分工会各组别限报男、女队员各1名。比赛在足球场上进行,运动员借助指北针和地图,按顺序到访场地上的检查点,时间最快者为胜。
竞赛规则: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最新的定向运动规则执行。
(7)师生20人50米迎面接力
竞赛办法:集体项目。每系、部限报一队,队员由学生男10人、女5人,共15人;教工男3人、女2人共5人组成。
竞赛规则:50米迎面接力,完成时间短者为优胜队。按成绩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证书与奖牌。此项成绩不计入学生或教职工团体总分。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及其修改部分。
2.个人项目提前20分钟检录,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检录后由裁判员统一领入比赛场区。
八、参赛资格
凡我院在编工会会员身体健康者(不含体育与素质拓展部体育教师)均可代表所属分工会参赛。
九、报名办法
1、每人限报两项个人项目,兼报集体项目不限制。
2、教职工必须按照自己的年龄报名,一经查出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3. 报名时间:参赛各单位须在体育与素质拓展部网页上下载运动会报名表,按规程要求认真填写。纸质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10月5日6时前交院工会。由院工会进行审查后,统一交体育与素质拓展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张宏卫:13403459599;贾根元:13753100690)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个人名次:
(1)男、女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如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和群体趣味的集体项目得分*2),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者。单项前六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2)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名时,名次减一录取,报名不足5人(队)的项目自动取消。
2.团体名次:
(1)各单项得分相加为单位团体总分,按得分多少取团体总分前8名,如总分相同,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还再相等,按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获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
(3)团体前三名分别奖励活动费1000元、800元、600元,四至八名奖励各400元,其他各分工会奖励200元。
十一、纪律规定:
1.运动员不得冒名顶替及参加不符合组别的项目。对违反本规定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本人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单位比赛成绩及名次;单位团体总分扣除20分。
2. 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大会组委会
体育与素质拓展部
院工会
2009年9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