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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集体评审办法
时间:2015-02-20    点击:

第一条 基本条件:班集体组建两年以上(含两年),班主任任该班班主任两年以上(含两年),班级人数在40人左右,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二条 组织管理能力方面

1、班级同学在校学生会担任副部长以上干部,每人加2分,在系学生会担任副部长以上干部的,每人加1分;

2、班级学生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写入党申请书并参加院系党课学习的学生占班级总人数的30%或以上加10分,占25%以上加8分,占20%以上加6分,占15%以上加4分,占10%以上加2分;

3、班级操行评定90%以上优秀计加10分,80%以上优秀加8分,70%以上优秀加6分,班级学生无不达标者;

4、班级内无一人受院级处分,否则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5、获一次国家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加10分,一次省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加8分,一次院级先进班集体、县先进团支部加5分,一次系统先进班集体加2分,同一学年同时 获得省院系三好荣誉,以最高荣誉计分。

第三条 基本素质培养方面

1、英语四级通过率占40%或以上计加10分,占35%以上计加8分,占30%以上加6分,占25%以上加4分,占20%以上加2分。英语四级改革以后按百分制换算平均成绩,平均成绩在40分或以上加10分,35分以上加8分,30分以上加6分,25分以上加4分,20分以上加2分。

2、计算机二级通过率占30%或以上加10分,占25%以上加8分,20%以上加6分,占15%以上加4分,占10%以上加2分。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以计算机三级通过率为准,按以上比例计入分值。

3、班级各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加10分,75分以上加8分,70分以上加6分,65分以上加4分。班级各学期院级考试课平均不及格率(按门次计算)低于2%加10分,低于5%加8分,低于10%加6分,低于15%加4分。

第四条 第二课堂能力培养方面

1、学生个人参加国家级、省级、院级比赛,凡获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每次分别加5分、3分,获院级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加1分。

2、班级为单位参加国家级、省级、院级比赛,获得规定名次之内每次分别计加8分、5分、3分,各类同年度单项比赛不重复计加,以最高成绩为准。

3、班级学生论文被国家级、省级、院级收录,每篇分别计加5分、3分、1分。